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污水处理是用生物处理的方法,利用活性微生物来分解、消化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本预案以预防为主,按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在各种突发事件对工厂活性生物系统造成冲击和危害时进行应急处理,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事态分级
Ⅲ级事态比较简单,预计到将有可能对生产厂区范围内的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的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一般危害或构成威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简单的外部和内部的协调或者调度厂区人力资源和物资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Ⅱ级事发突然,事态较为复杂。对生产厂区内的生产安全、生产秩序、生产工艺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威胁,有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对外协调处理相关事务的,需要调度各公司生产系统的人力资源或者物资进行处置的事件。
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各公司生产厂内、厂外的公共设施安全、生产秩序、生产工艺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需调动全公司或社会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突然事件。
二、启动条件
厂区出现异常情况和紧急安全隐患事故时,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和班组长可以负责处理Ⅲ级事件,部门责任人可以负责处理Ⅱ级以下事件,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负责处理Ⅰ级以下事件。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电话报告主管领导或越级上报,如无法联系或半个工作日内不能批复的,则按默认的原则全权按应急方案所规定的程序代理处理突发事件,事后应将全部情况以书面报告主管领导。
三、执行组织
突发事件的管理从主要二个层面着手:一是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二是应急指挥管理。
安全领导机构——根据各公司安全职责分工原则,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所有安全事务,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人应启动相应的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体系内工作小组的职责对事件进行有效调度。可根据不同时期的变化,不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议和监督检查,研究决策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各种突发事件的对应。
日常管理机构——各级部门按职责划分从厂长→调度→各班组长层层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运行。严格把关水质、水量情况的异常变化,协调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小问题。
四、执行资金
为处理好污水处理厂内各类突发事件物资保障,各公司应设立应急预案备用资金,为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按正常程序补办相关财务手续。
Ⅰ级事件可调用资金10万元人民币,Ⅱ级事件可调用资金5万元人民币,Ⅲ级事件可调用资金1万元人民币。
五、处理原则及适应范围
在发生污水处理事故时,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别处理”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的抢修和处置,尽快恢复至正常处理状态。
适用范围
预案内容包括针对由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和社会秩序、损害人身健康、社会财产安全等事件,引起的污水处理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种预案:
(一)进水水质发生突然变化
(二)突发大暴雨或进水量严重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三)液氯泄漏事故
(四)硫化氢中毒
(五)火灾
a)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部《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操作规程》
其他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等。
b)应急处置原则
污水处理单位、部门和个人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处置及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科学预警: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和职工。及时收集与污水处理有关的综合信息,建立灵敏、快捷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及时预防和处置,力争把损失、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处置及时: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各基层单位、班组和职工接到或发现突发性事故信息时,有责任在一时间逐级报告,不得有误。事故单位、部门应及时按应急预案规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3、统一指挥:发生各类突发事故时,由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指挥发布命令,各类事故应急组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采取处置行动,并和上一级指挥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4、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中,各级领导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处置,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必须积极配合,恪尽职守。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组长:排水办主任
副组长:各公司总经理
成员:各污水处理厂厂长
2、职责划分
A、各公司总经理为总指挥。职责是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和应急队伍调动,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调集力量并组织实施决策目标。向下级指挥人员布置抢险救灾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B、各污水处理厂厂长为副总指挥。职责是协组总指挥工作,向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执行命令;在总指挥离开现场或因公出差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C、各污水处理厂现场总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人。职责是掌握情况、分析判断、决定对策、协调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负责单位和消防、公安等部门的联络。组织人员随时了解并记录灭火、救人、疏散物质的情况和发布各项决策、命令、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等。
D、各公司安全主管领导任现场抢救负责人。职责是负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的人员、物质、下令限制人员和效能工具进入;组织救护器材、工具、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指挥对事故现场的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赶赴现场实施救护,即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负责向排水办、主管公司、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和救助情况。
E、各公司安全专干任事故处理和调查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处置、照相及其他工作;负责提取事故的有关人证、物证、整理原始材料;负责进行技术资料的整理、技术分析论证;负责组织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F、各污水处理厂安全员任现场保护和善后处理负责人。职责是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防治无关人员随意进行现场。负责对伤亡者和家属及其他损失等国家政策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和安抚工作,并协组公安机关对破坏事故的侦破工作。
应急救援保障
1、内部保障
A、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B、设立现场抢险、救护、善后处理、消防等应急分队,明确职责。
C、现场配置了干粉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栓、水枪和水带。配置图、工艺图。
2、外部保障
A、发生液氯中毒事故,可通知湖南省化学事故救治中心,即:株洲化工集团医院。电话:28120299
B、发生火灾,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发生液氯泄漏事故,由排水公司自主救援、处置;发生房屋、设备火灾事故,或排水公司无法控制火灾局面,通知专业消防队伍扑救。
应急培训计划
1、各厂每年组织一次本厂全体员工学习本预案。
2、各厂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队伍专项抢险、救护、灭火知识考试。
3、明确每个员工的应急职责,每季对应急器材、工具使用进行检查补缺。
演练计划
1、演练准备:由本污水处理厂制定演练方案,模拟事故现场,着重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应急器材使用、突出关键环节。明确演练题目、计划、措施。
2、演练范围和频次:污水处理厂对液氯泄漏事故进行演练。范围分别为液氯消毒间。频次为一年一次。
3、演练组织:演练组织由各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
进水水质异常应急预案
株洲污水处理厂进水主要是城市生活污水,进水基本控制项目设计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如下表:
基本控制项目设计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设计进水浓度设计出水浓度一级标准B标准标准来源
1、化学需氧量(COD)35010060GB18918-2002表1
2、生化需氧量(BOD5)1502020
3、悬浮物(SS)2002020
4、石油类3
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
6、总氮(以N计)20
7、氨氮(以N计)①8(15)
8、总磷
(以P计)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1.5
9、色度(稀释倍数)30
10、PH6~9
11、粪大肠菌群数/(个/L)104
注:
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5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污水处理厂采用氧化沟工艺,此工艺具有出水水质好,运行稳定可靠,兼有完全混合型和推流型的特点且具有耐冲击负荷能力。
本单元所指的进水水质严重超标事故是指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厂的污水,一项或多项指标严重超标,致使污水厂正常处理不能达到规定出水标准的事故。
根据污水处理厂巡检制度规定,值班运行员工在中心控制室或巡检设备运行状态过程中,发现在线监测设备数据COD超标在500mg以上或者粗、细格栅巡检中发现污水进水水质有严重难闻异味(进水水质的PH<5或PH>10,应及时启动以下应急程序。
1、运行班组人员在生产运行中应全天候监控进水水质异常情况,根据巡检制度定时要求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发现进水异常,出现以上情况时应在一时间内报告当班班组长。本班班组长应将水质异常情况立刻上报工艺调度或者厂负责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控工艺设备规避风险并将异常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2、工艺调度或者厂责任人在接到运行班长的通报后,应及时调度调整工艺避免异常水质对生产工艺造成有害冲击。应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反馈给管网工作人员,同时安排采样送检,为以后分析判断提供可靠依据。
3、当管网中心接到管线异常水质情况通报时,管线管理人员应及时派人排查管线情况是否受损或渗漏。若管线受损或渗漏导致水质的异常,管线负责人查清情况后通知公司生产部门派队伍及时抢修。如管网沿线发现有企业单位超标排放或者偷排时,应及时通知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对管网沿线进行突查,并负责采集进水水质超标的视频、图片资料,对超标污水取样封存,保留好分析数据,日后进行追诉。
4、在12小时内各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全权处理因异常水质导致的设备停止运行状态,12小时以外报公司协调处理。情况正常后,厂负责人须采用积极措施及时恢复生产。
进水水质超标事故
现场处置组处置方案:
(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CODcr>350mg/L,或SS>200mg/L,或PH>9,或PH<6时,立即向公司和环保部门汇报。
(2)发现进水水质严重超标:CODcr>550mg/L,或SS>300mg/L,或PH>9.5,或PH<5.0时,立即向公司和环保部门汇报,等待指令,准备停止进水,准备打开超越闸门。
(3)发现进水水质特别严重超标:CODcr>700mg/L,或SS>400mg/L,或PH>10,或PH<4.0或其他严重恶化水质时,立即向公司和环保部门汇报,减少进水量,一小时后若水质仍无好转,停止进水,打开超越闸门,避免管网水位过高对管网造成危害。
(4)发生上述情况时,对进水水质数据立即进行连续采样分析(次/间隔10分钟),根据化验数据对相关工艺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大的危害降至最低。
(5)信息收集组全程收集进水水质数据及处理过程的工艺数据,为事件报告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持。
(6)支持保障小组立即起草事件经过报告材料,如可能导致系统工艺瘫痪则在紧急关闭的同时,填写紧急关闭报告函报送政府部门及湖南。
具体的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如有机物(COD、BOD)超标,补救措施主要有:
为了提高生物池对有机负荷的去除率,加强DO溶解氧的监测力度,增加供气量。
提高生物池MLSS的浓度,以提高单位生物池容积的污染物处理能力。
(2)进水的氨氮超标时,补救措施主要有:
调整生物池的工艺运行,优先保证BOD的去除及生物硝化,不达标的磷采用化学除磷措施解决。
如长期超标,通过工艺改造以适应处理要求。
(3)进水的总磷超标时,补救措施主要有:
调整生物池工艺运行,尽量通过生物除磷方式除磷,不达标的磷通过化学除磷措施。
如果进水总磷浓度过高,导致进水可生物降解碳源不足,考虑投加外加碳源等措施。
(4)进水的SS超标时,补救措施主要有:
加大二沉池排泥量;提高刮泥机的运行效率,提高SS去除率等。
(5)进水的有机物、总氮、总磷、SS同时超标时,补救措施主要有:
如果进水水质持续180天内经常超过进水水质标准并且处于稳定状态,公司将通过调整工艺参数和启用现有所有的设施,尽量最大限度的去除污染负荷的总量。并且向市政府提出改造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及设备的申请,就改造污水处理厂工艺及设备导致公司增加投资和运行成本的情况进行协商。